英國教育史:近代篇(1780-1944) | 拾書所

英國教育史:近代篇(178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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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十九世紀的教育改革行動,首先是從小學教育開始。將教育視為公共服務或公共需求的興趣日增,雖然十九世紀前期中央政府想要透過立法或補助方式積極介入,但是始終無法如願,一直到1870年〈小學教育法〉通過,才是國家教育的初步開始;其次是大學教育。1850年代以後,首次開始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對牛津與劍橋兩所老大學進行調查,並於1870年進行第二輪的調查與改革,伴隨而生的是相關法案的制訂;關於中上階級的中等教育,在1860年代首度受到關注,歷經數個皇家調查委員會後,通過文法中學、公學及捐款學校等類學校的法案。不過十九世紀末所呈現國家教育的雛形,並不是一個三級教育完備的制度,因小學教育與中學交錯,缺乏聯繫與銜接,中等教育學制混亂,大學教育改革緩慢。整個制度的改革,由於遷就現實,許多法案對爭議性問題,都是採取妥協的立場,於是自初等教育至中等教育,都呈現二元制(the dualsystem)的色彩。之所以如此,是反映出英國不同階級利益與國教徒及不奉國教徒間不同教派之爭;至於教育行政制度,十九世紀以前可謂完全不存在,隨著國會改革、地方政治制度的改革,以及中央政府對於教育經費投入的增加、政府的干預日增,才逐漸設立中央及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教育行政制度也才漸漸形成。中央主管部門歷經改組,由最初的樞密院教育小組、教育署到教育委員會,教育行政權力日漸集中,而消除多頭馬車政出多門的現象;地方則設立學校董事會,與各宗教自願團體相互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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