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96年5月30日成立評價準則委員會,負責訂定評價準則公報及推動評價相關研究,評價準則公報之目的,在規範及提升評價之品質,俾使評價結果能允當反映評價標的之經濟價值。評價係指評估評價標的之價值,本公報為「評價準則總綱」,主要內容如下:1.一般準則;2.流程準則;3.報告準則;4.附則。本公報所規範之標的包括資產、負債與業主權益,主要適用對象為企業外部評價人員,惟企業內部評價人員亦得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