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同一主題下的論文分編在一起。純學術性的,列為「甲編」,以二十四開本印行;文學性的,或近於文學性的,列為「乙編」,以四十開本印行,以廣流通。
二、間有不能成書而確有高度學術價值的論著,就向其他方面尋求其性質相同或相近的材料,編在一起,成書問世,庶免遺珠之憾。
三、在同一主題下,間有議論、結語不一致,甚或相逕庭的,我們都兼容並蓄,以供學術界定其是非。又或行文有用文言的、有用白話的,也都不加分別地把它們編在一起。
四、間有名家未發表的稿本,或曾經發表而現在已久絕流傳的專著,我們也盡力蒐求,編入本「類輯」中。
五、原文中有些沒有標點的,加上了標點;或有手民之誤,也改正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