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勞工部分從事該國勞工無意願、較骯髒、較危險之行業,其職業災害發生率比該國籍勞工高的原因,經常和語言、文化、生活習慣不同、缺乏妥善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因素有關。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06年台閩地區全產業勞工之職業災害千人率為4.526‰,受聘僱外國人之職業災害千人率為5.705‰,為全產業勞工之1.26倍。為保障國際人權、降低我國外籍勞工職業災害發生率,本研究透過蒐集其他國家對於外籍勞工職場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與規範,參考各國的特別強化作為,擷取適合我國對外籍勞工實施之部分,希望對降低我國外籍勞工的職業災害並維護其職場安全衛生的權利有所助益。資料蒐集分為2個階段。首先蒐集美國、英國、日本、澳洲、新加坡、加拿大、歐盟、芬蘭、紐西蘭、韓國等10個國家(地區)的外籍勞工運用狀況基本資料。由第1階段資料蒐集的結果得知,各國外籍勞工的運用情況與該國產業所需人才及所在區域有關。因此,本研究以資料較完備的先進國家為基準,選擇第2階段蒐集對象,分別為美國、英國、日本、澳洲、新加坡。透過網路、電子郵件諮詢、期刊論文資料庫搜尋、電話詢問熟悉當地事務之專家、人員等方式,取得5國對外籍勞工之職場安全衛生的特別強化作為,並與我國對外籍勞工的職場安全衛生管理現況進行比較。本研究蒐集的資料顯示,美國、英國、日本、澳洲、新加坡及我國等6國,對於外籍勞工之職場安全衛生管理方式都與該國勞工無異,但是,各國對於因語言不通、文化習慣隔閡等等可能造成職場安全衛生問題的差異,皆有進行程度不一的安全衛生管理強化作為。經分析、比較、研析各國的外籍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強化作為後,本研究提出適宜我國政府執行及強化現行措施的5點建議:1. 強化「外籍勞工職災協助專責小組」的功能及職責、2. 加強我國外籍勞工職場安全衛生教育宣導、3.強調雇主責任、4.加強檢查及5.加強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