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是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光緒二十一年(1895)淡水廳、臺北府及新竹縣的行政與司法檔案,日治時代由新竹地方法院承接,轉送覆審法院(即高等法院),再轉贈臺北帝國大學文政學部,供學術研究之用。戰後移交本校法學院,並由法律系戴炎輝教授 命名及主持整理工作,將檔案內之文件分為行政、民事及刑事三門,門下並分類、款、案、件全檔共計一、一六三案,一九、一五二件。類別以行政編最多,年代以光緒年間最多。全部檔案原件及三十三捲微捲於民國七十五年(1986)由戴教授移交本館特藏組珍藏,清點實得總案數為一、一四三案,共一九、二八一件。
在現存的清代臺灣省、府、州、縣廳署檔案中,以「淡新檔案」最具規模、完整而亙及長期間。本檔案為研究我國前清時代臺灣行政、司法、經濟、社會、農業等 極有價值之第一手資料,故對研究臺灣法制史、地方行政史、社會經濟史等深具學術價值,彌足珍貴。也是瞭解傳統中國法律制度與司法審判的重要憑藉,為世界有名的傳統中國縣級檔案。
在現存的清代臺灣省、府、州、縣廳署檔案中,以「淡新檔案」最具規模、完整而亙及長期間。本檔案為研究我國前清時代臺灣行政、司法、經濟、社會、農業等 極有價值之第一手資料,故對研究臺灣法制史、地方行政史、社會經濟史等深具學術價值,彌足珍貴。也是瞭解傳統中國法律制度與司法審判的重要憑藉,為世界有名的傳統中國縣級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