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四部份:
一、法律及法規命令: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教師法等。
二、行政規則: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等。
三、公告:本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得以查驗代替查證之國外學位或文憑。
四、函釋:送審資料、學歷、年資、著作、學校作業注意事項、其他。
本書共分為四部份:
一、法律及法規命令: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教師法等。
二、行政規則: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等。
三、公告:本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得以查驗代替查證之國外學位或文憑。
四、函釋:送審資料、學歷、年資、著作、學校作業注意事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