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間風土記憶 (貳) | 拾書所

香港民間風土記憶 (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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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二公」救港大恩人
心水清的讀者若曾到新界西和北區的圍村觀光旅行,也許會發覺當地的神廳或廟宇,常供有「周王二公」這對神靈組合,然而考諸書籍,他們的來歷卻鮮見提及,兩者究竟是何方神聖﹖
其實,「周王二公」指的是清朝康熙初年兩位封疆大員周有德和王來任。二人都是地方性的神祇,其信仰除了在前新安區(包括香港和深圳)流行,別處地方絕無僅有。

總督巡撫,上疏撤令
周有德字彝初,是康熙六年(1667年)的兩廣總督(廣東和廣西兩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王來任名毅菴,是康熙四年(1665年)的廣東巡撫(相當於現今的廣東省省長)。
在康熙當國的時候,由此台灣鄭成功據台抗清,為了打擊南方沿岸反清人士接濟台灣,清政府在1661年下達了遷海令<封閉江蘇、浙江、福建到廣東的海岸,全列作軍事禁區,其中福建和廣東兩省尤為嚴厲,沿海五十里內的鄉村全要放棄,人民一律要往後遷徙,而這五十里的禁區若換上今日來說,就是整個香港、九龍和新界的範圍,結果全港二十四鄉,西起新田,東達沙頭角,剎那間都成為「清野」政策下的犧牲品,人民家散人亡,苦不堪言。
如是遷海令下達數年後,由於仍未能封殺台灣鄭氏,加上海岸空虛易為海盜佔據,周王二人乘機上書,力言廣東人民疾苦,雖一時未獲朝廷接納,但康熙終自1669年逐步撤除苛政,讓原居民回到本村生活。如今香港境內旅遊團常遊覽的錦田水頭村樹屋,就是這個時期的遺物,因當年人去樓空,大屋給榕樹侵噬而成。
為了感激周王二人,本地居民在1684年遷海令完全撤消後,便都在村內神廳供奉二人,而數個稍有能力的宗族,更為此興建了三間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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