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印章石 | 拾書所

中國印章石

$ 743 元 原價 940
(一)璽印釋名 在我國,“印章”的名稱很多,古時稱“璽”、“印”,以後又有章、寶、記、圖章、圖書、圖記、鈐記、鈐印、戳子、戳記、關防、私記……種種別名。隨#時代的變遷,賦予名稱的含意也各不相同。 璽,本作“(A20)”。《釋名‧釋書契》說:“璽,徙也。封物使之轉徙而不可發也。” 在秦漢以前的古璽上多寫作“(A21)”或“(A22)”,為“爾”的省文。上面“(A23)”、“(A24)”,是璽印的鈕柄象形,下面的“(A25)”表示璽印鈐壓出來的紋樣。由此,又發展變化成象形兼會意的“(A26)”、“(A27)”等字形,意在說明用金屬鑄造的璽印,鈐印在泥土之上。 蔡邕《獨斷》說:“璽者,印也。印者,信也。古者尊卑共之”。許慎《說文解字》云:“璽,王者印也,所以主土,從土,爾聲。璽,籀文從玉”。後人也有作“天副爾此器,俾寶之以守爾土”等解釋。 自秦始皇“以玉為璽”之後,下部改土為玉的“璽”字才開始出現,也就是現代人們通常所說的“玉璽”。 印,用作印章的名詞,大約始於戰國時期,《韓非子》、《商君書》等古籍中均有記述。 在甲骨文中,印字寫作“(A28)”、“(A29)”,上面“(A30)”象爪手形,下面“(A31)”如人作跪狀,意為“鈐壓”。另有一種解釋,“(A31)”是節符,表示“持信”的意思。如許慎《說文解字》所云:“印,執政所持信也,從爪,從(A32)”。 秦朝以前,璽、印兩名通用,並沒有嚴格的區別。秦以來,天子的印章才能稱“璽”,而其他官吏與庶民則稱印或章,從此出現了“璽”、“印”兩者的尊卑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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