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之研究:二○○○~二○○三》一書共收錄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召開之「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之研究:二○○○~二○○三」學術研討會十篇會議論文,內容包括:陳起行教授所撰由裁判理論來評析美國最高法院在United States v. ALA一案之判決一文。廖福特教授則以Atkins v. Virginia一案,討論對弱智者科以死刑之正當性。廖元豪教授以聯邦最高法院Virginia v. Black一案之判決,透過批判種族之觀點,探討對種族仇恨言論加以管制之合理性。陳宜倩教授則是以該院在Lawrence et al. v. Texas一案之判決,評析性/性慾特質、隱私權及同志人權間之關聯性。王明禮及王敏銓教授分別以聯邦最高法院在此段時間所作關著作權法及商標法之兩則判決,析論美國現行法制的優劣之處及進一步改革之道。焦興鎧教授則是以該院在一九九九及二○○二年庭期間之六則相關判決,批判這些判決對身心障礙一詞作不當限縮之詮釋,致使一九九○年美國身心障礙人士法第一章並無法發揮防制職場上身心障礙歧視之功效。王玉葉教授則是以廣受注目之Grutter一案,討論該院對積極行動方案存廢之最新論點。林超駿教授是以該院對Republican Party of Minnesota v. White一案之判決,探討在法官選舉制度下對候選人競選言論之規範管制範圍。最後,彭南元法官則是以該院在Troxel v. Granville一案之判決,藉由祖父母訪視孫子女之爭議,透過爭議解決之觀點,來尋求更能顧及當事人立場之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