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下簡稱<促產條例>)自1991年1月1日實施以來,扮演政府獎勵及輔導產業投資與發展的主要法源,為經濟部協助民間產業發展活動最重要的產業政策工具之一。本書即針對<促產條例>第六條的抵減獎勵效果進行評估。
本書主要目的有二,其一,在於評估實施<促產條例>第六條有關自動化、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投資抵減獎勵措施之經濟效益;其二,透過國際比較、文獻探討及目前財政部稅制調整等方面,來分析此一獎勵措施應否持續維持,並提出政策建議。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下簡稱<促產條例>)自1991年1月1日實施以來,扮演政府獎勵及輔導產業投資與發展的主要法源,為經濟部協助民間產業發展活動最重要的產業政策工具之一。本書即針對<促產條例>第六條的抵減獎勵效果進行評估。
本書主要目的有二,其一,在於評估實施<促產條例>第六條有關自動化、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投資抵減獎勵措施之經濟效益;其二,透過國際比較、文獻探討及目前財政部稅制調整等方面,來分析此一獎勵措施應否持續維持,並提出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