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聯合國憲章〉(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以及〈國際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在一九四五年和一九四八年通過之後,在這近半世紀中,一套包羅萬象且含括許多國際機制(international instruments)的國際人權法被創造了出來。本書的主要目標是對人權概念架構的分析和呈現,以及被國際接納且採用的人權標準。本書的內容主要劃分為四個主要範疇:第一部份介紹人權的概念,從歷史的角度和哲學的基礎來探討何謂人權;第二部分討論公民權、政治權、經濟權、社會權與文化權,在這幾種權利中,再分細項進行局部與深入的探索;第三部分則針對人權易受侵害的個人和族群,討論這些人和團體在人權概念中的角色與意涵,包括婦女權、兒童權、少數族群的權利、原住民權利的保護以及移民工作者的權利;第四部分則從人道主義法的觀點來探討人權,主要是針對人道主義法與人權概念之間的相輔相成,以及人道主義法與人權之間的聯繫。雖然本書所有撰寫人的主要目標是呈現與人權問題相關的國際標準,但是讀者們可以在其中找到與各國憲法及其法律相關的參考資料,使讀者能夠就那些已經被整合進國內法之國際原則的程度範圍,以及這些原則如何在國內法中被闡釋和理解,還有各國國內與區域的特殊性如何反映於國家訂定的標準上等問題,能夠有更好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