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是什麼? | 拾書所

哲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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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銷35年的哲學經典入門書!

「奧德嘉‧賈塞特是尼采以後歐洲最偉大的哲學家。」
──卡繆(Albert Camus,一九五七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西班牙大哲學家奧德嘉‧賈塞特當年用他宣揚哲學思想的利器「演講」,征服了一般大眾渴求哲學的心靈。本書即是作者的演講集,共分十一講,分別討論當今的哲學、哲學的萎縮與擴展、我們這個時代的問題、關於宇宙的知識、哲學的需要、理論與信仰、宇宙中的基本事實、主體性之發現、哲學的根本改造、新實在的新觀念、生活的範疇與命運和自由等。
奧德嘉認為追求真理永遠是場冒險,一種觀念上的冒險。今日的哲學與上個世紀人們對哲學的看法很不相同,這表示真理在改變。然而,這種說法並沒有否定真理的價值,真理本身永遠是存在的,但是真理的歷史是在一特定時間為特定的人發現,讓真理具備了歷史的面向。
奧德嘉認為我們的生活就是宇宙間的基本實在。「思想」即是生活,因為思想是我以某種形式與世界發生關係。生活就是無時無刻不在決定自己要做什麼的過程。生活是即將出現的未來,是那尚未成為過去的東西。當人們不斷在受限制的環境中做出抉擇,表示生活已在創造自己的命運。
關於哲學,關於生命,關於生活,關於愛……
奧德嘉‧賈塞特說:

生命既是一種宿命,同時也是一種自由;生命代表著受到限制的可能性,雖然它受到限制,但它仍是一種可能性,它是開放的。
我們不要認為命運限制了我們改進自我生活的機會,因為生命之美並不在於命運是否與我們站在一起,而在於接受挑戰,並從命定的形式中活出崇高的形象,這其中的優雅,才是生命之美的所在。
我們的生活是種決定的過程,因為生活是在毫不封閉而且充滿機會的世界中發現自我的過程。
哲學活動乃是特殊的生活形式,它預設生活的存在,我之所以從事哲學活動,是因為我好奇宇宙的本質,而該好奇心則是來自於我在生活中感受到的欲望,那是種總是指向自我的欲望,而且也可能是總是迷失在自我之中的欲望。
理論思考與哲學沉思根本就是一種愛的行為,在這種愛(與欲求不同)的活動中,我們試著從對方的內心角度體驗生命,我們為了其他事物而捨棄自我的生活。
愛情宛如以圍巾蒙住眼睛,好似他們原本可以看見但卻因為蒙蔽而無法看見。然而,愛情的奇特之處並不在於它是盲目的,愛情的奇特之處在於它沒有眼睛,也根本不曾有過。
真正讓人感到丟臉的並不是不知道(那其實是很正常的),而是不願意知道;真正讓人感到丟臉的,是當有機會可以知道卻選擇不尋求答案。無知本身不會導致人們拒絕尋求答案,唯有自以為知者才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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