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蒐集物權法學術專論計十六篇。我國民法修正完成後,物權編計有277條計分十章加以規範,本書僅就其中之通則、所有權、地上權、抵押權、典權等五章之論文予以集結、揭載。另外本書揭載水權相關論文兩篇,之所以如此,一則由於水為自然之一部分,亦為包括人類、萬物生命之生存所必需,法律体系上亦置水權為準物權而加以規範,故一併予納入揭載。民法為規範人與人或人與物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之基本法典,基於使其能具体發揮規範私的社會秩序之作用,民法學的重點為民法立法宜求周延、詳盡而且合理,民法之適用與解釋應力求適切、通達而且合乎法律之所規定。本書各篇論文之撰寫均以符合上述民法立法論以及解釋論上之要求而出之。不過,有應特別一提者是,我國民法物權編之公布與施行,在時空方面有其特殊性,迄至2010年以前,曾有過20餘年修正的奮鬥歷程,是關於物權法論文之撰寫,繼受法、比較法方法論之外之修正法論的考量亦是重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