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報告 | 拾書所

98年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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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政府於9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就業保險法,該法除提供失業給付及健保費補助以安定勞工在非自願性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外,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失業勞工職業訓練期間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協助其儘速再就業,達到生涯轉換、成功再出發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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