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俗成的「經濟」、「政治」、「親屬」與「宗教」生活是本書的切入點。村民以「頭家」、「倩」與「事頭」等在地範疇來理解工資,呈現出來的是「以倩為買賣」:一方面等同了勞動力與一般的商品,另一方面則突顯了對等交換的平權理想。特定的制度安排、在地範疇以及「做」讓「以倩為買賣」變得可以理解,呈現出工資經驗中的社會性原則與社會關係物化的機制,從而可以進一步掌握資本主義在台灣社會形成的過程。在村民對現代國家的經驗中,選舉與派系是政治生活的「顯」,政府的管理與村民的回應也是「顯」(可談、可做),但是白色恐怖的「報」則是政治生活的「隱」(不敢談卻縈繞心懷)。村民以戮力於營生做事(不談「政治」)、日常的「搏撚」以及超自然的報應與宗教上的庇佑來因應白色恐怖的「報」;務實與對等交換仍可辨識。在親屬生活中,擬制親屬透露出「養生送死及祭祀祖先的義務」與「繼承財產的權利」是一體兩面。在「自然」親屬中隱而不顯的「有勞斯有獲(份)」的對等交換原則,因為擬制親屬而被突顯出來。即便是在房份中,也看得到「養的循環」的對等交換,即父母生養子女,子女養生送死。務實與對等交換,也可在宗教生活中發現。人構想神明的方式以及神人關係的「務實」,在年例這個理當超越的宗教活動中,特別突顯。分工後的神人之間,依據對等交換的原則運作,如法事與丁口錢的對等交換、題丁與神明的庇佑對等交換、事後如願則以還願來答謝神明等。但「神明界」仍然有其特殊性,如神力高於人力、神力無所不在且知變通、神力超越派系與貧富。
體現社會性原則(如務實與對等交換)的在地範疇可稱之為「整體社會範疇」,村民透過整體社會範疇來描述、理解與經營其社會生活(資本主義與現代國家是其中一部份)。「頭家」與「天地人」呈現了社會生活整體圖像的內部分化與糾結,「報」突顯了整體社會範疇意義的新增與變遷,「份」簡潔地體現了社會性原則,「做」則引進了「存有範疇」。從在地的整體社會範疇來理解社會生活,可以獲得經驗的支持。更因為整體社會範疇是以「盡在不言中」的樣態來體現社會性原則,而有「立基於經驗,但卻又超越經驗」的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