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ECFA時代最新陸資與臺灣經濟互動相關之法令規範收錄
‧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全文
‧陸資來台灣投資與營運的最新法規匯整與說明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海峽法學論壇」大陸地區召集人游勸榮專文序推薦
兩岸關係,在歷經了一甲子的磨合後,終於有了春暖花開的跡象。從六十年前的激化對立,到現今兩岸在許多方面可以共同攜手合作,這樣的轉變,對於兩岸的人民而言是一種福祉。兩岸在2010年6月29日簽署了經濟合作協定,將兩岸的關係又往上提升到另一個層次,對於兩岸的企業與人民,提供了另一個發展的契機。
值此兩岸關係發展在歷史最好的契機下,我們著手整理台灣地區目前對大陸地區個人、企業與機構開放措施的相關規定,供有興趣的個人、企業與機構參考,也希望大陸地區的個人、企業與機構,能加以善用台灣地區企業的優勢。
逝者已矣,來著猶可追。也希望兩岸人民一起攜手向前看,往前走,共同做大與做強真正屬於中國人自己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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