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前後的大陸對台政策走向分析》這本書,主要探討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法制化的意義與必要性。藉由反分裂國家法制定的動機、過程、內容探討,以瞭解較接近真相的反分裂國家法。使台灣民眾能真正瞭解中國大陸對於《反分裂國家法》之看法,使助於釐清一些流於政治認同之想當然爾之偏見,對於一些爭議性的條文與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能夠有更客觀之學術分析。同時,透過《反分裂國家法》的研究,以觀察中國大陸對台政策之走向。
在兩岸全體中國人的歷史經驗與歷史價值觀中,大一統是一個政治的理想,雖然在歷史的呈現上經常是治、亂循環交替,但是一般人都相信「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歷史循環論。傳統政治文化定於一尊的統一思想與漢賊不兩立的面子之爭,使得大部分的中國人都視「統一」是常態,而分裂則是變局,這種想法,深深影響到中國大陸,統一是歷史的必然趨勢,這一史觀成為中華民族的責任與義務,因此誰要是破壞統一,誰就是歷史的罪人,誰就是民族的罪人與國家整體的罪人,這樣的史觀與看法,埋藏下中國大陸反獨促統的因子,也促使「反分裂國家法」在嚴峻的兩岸關係中出台。
對中國大陸來說,台灣問題是中國大陸認知中的一個核心利益問題,可是中國大陸在對台政策中在法制化前往往都是處於被動的回應,並且始終也沒辦法找到有效對台方式,對於台灣島內法理台獨及政治局勢發展,往往無法精準的研判及找到有效的對策,因此在對台政策法制化前,常常造成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的不確定性與變動性;直到法制化後,「反分裂國家法」的出台,使了中國大陸有法可依,再配合大陸依法治國政策方向,使得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才慢慢開始穩定下來,也開啟了「軟的更軟、硬的更硬」的兩面戰術時代,所謂軟的更軟,指的是胡錦濤時期所主張的和平統一及多次關於兩岸和平的談話,所謂硬的更硬,指的是反分裂國家法的強行規範。
對於中國大陸的對台政策,主要探討的問題是法制化的必要性與否,我們首先必須針對中國大陸法制化前,中國大陸人治的政策性宣示開始探討,藉由階段性的探討,使得我們了解法制化前的不足之處與存在的問題,而後針對法制化的必要性來加以討論而關於《反分裂國家法》的探討,我們必須思考《反分裂國家法》所存在之兩個層面的問題:一個是從實然面來看問題,即《反分裂國家法》的現實建構究竟在甚麼樣的基礎上?或者說,其法律與法理根據是甚麼?故可以發現其可能的法理盲點在什麼地方;另一個是從當代政治法理的理念原則的應然面上來看問題,它應該建構在甚麼樣的法理基礎或前提上,才會有足夠的正當性與實踐可行性。反之則可以指出:為甚麼說它並不完全具備法理上的基本條件,甚至明顯地有違法理。首先,它是建立在大陸現實政治思維的「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假定兩岸主權的完整與並未分割的前提預設基礎上來進行討論。中共自稱為「唯一合法政府」和台灣部份主張者不同。顯然,唯一合法政府的訴求與兩岸兩個分治獨立的法律系統存在的歷史現實不符合;更忽視了《反分裂國家法》的效力原則:即反分裂國家法並無對台灣有「司法管轄權」,而是《反分裂國家法》具有更廣泛的政治與法律意涵,對於政治規範的意義要大於對於台灣適用的司法管轄意義,對於預防的作用要大於反制的作用。
本書共分六章,每章皆有其探討之重點,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法制化前之分析,包括法制化前中國大陸對台政策之階段性探討、法制化前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所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台政策法制化的意義與必要性;第三章為法制化下中國大陸的對台政策,筆者在本章中分別探討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原因與過程、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以及反分裂國家法之執行與相關問題探討;第四章為反分裂國家法與國際社會反應,內容包括西方國家處理國家分裂問題之法制化實例、國際社會對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的反應以及台、美間的台灣關係法與台、中間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五章為反分裂國家法的規範性與對台政策走向探討,其中包括反分裂國家法的規範意義、反分裂國家法的主要爭點以及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對台政策走向探討;第六章為筆者對於本書探討主題之結論,包括研究發現與研究建議。作者本身礙於學養有限,疏漏之處自所難免,尚祁各位學術先進前輩們能不吝指教。
本文要感謝幫忙本書完成之台灣邵宗海教授、趙建民教授、包宗和教授、蘇永欽教授及張五岳教授;也感謝在北大的姜明安教授、張千帆教授、饒戈平教授,、李義虎教授、黃嘉樹教授、甘超英教授、陳端洪教授等。也感謝中國國民黨長官們提供資料,感謝對岸土地上讓我感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事物,希望能將此本研究心得,獻給兩岸所有研究者,對兩岸人民加速瞭解及使兩岸關係朝向和平發展,能有微薄的幫助,更希望兩岸能夠在理性與民族大義的情懷下,大陸對於台灣能展現更多的善意,讓兩岸間能夠更加緊密,創造雙贏局面。
在兩岸全體中國人的歷史經驗與歷史價值觀中,大一統是一個政治的理想,雖然在歷史的呈現上經常是治、亂循環交替,但是一般人都相信「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歷史循環論。傳統政治文化定於一尊的統一思想與漢賊不兩立的面子之爭,使得大部分的中國人都視「統一」是常態,而分裂則是變局,這種想法,深深影響到中國大陸,統一是歷史的必然趨勢,這一史觀成為中華民族的責任與義務,因此誰要是破壞統一,誰就是歷史的罪人,誰就是民族的罪人與國家整體的罪人,這樣的史觀與看法,埋藏下中國大陸反獨促統的因子,也促使「反分裂國家法」在嚴峻的兩岸關係中出台。
對中國大陸來說,台灣問題是中國大陸認知中的一個核心利益問題,可是中國大陸在對台政策中在法制化前往往都是處於被動的回應,並且始終也沒辦法找到有效對台方式,對於台灣島內法理台獨及政治局勢發展,往往無法精準的研判及找到有效的對策,因此在對台政策法制化前,常常造成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的不確定性與變動性;直到法制化後,「反分裂國家法」的出台,使了中國大陸有法可依,再配合大陸依法治國政策方向,使得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才慢慢開始穩定下來,也開啟了「軟的更軟、硬的更硬」的兩面戰術時代,所謂軟的更軟,指的是胡錦濤時期所主張的和平統一及多次關於兩岸和平的談話,所謂硬的更硬,指的是反分裂國家法的強行規範。
對於中國大陸的對台政策,主要探討的問題是法制化的必要性與否,我們首先必須針對中國大陸法制化前,中國大陸人治的政策性宣示開始探討,藉由階段性的探討,使得我們了解法制化前的不足之處與存在的問題,而後針對法制化的必要性來加以討論而關於《反分裂國家法》的探討,我們必須思考《反分裂國家法》所存在之兩個層面的問題:一個是從實然面來看問題,即《反分裂國家法》的現實建構究竟在甚麼樣的基礎上?或者說,其法律與法理根據是甚麼?故可以發現其可能的法理盲點在什麼地方;另一個是從當代政治法理的理念原則的應然面上來看問題,它應該建構在甚麼樣的法理基礎或前提上,才會有足夠的正當性與實踐可行性。反之則可以指出:為甚麼說它並不完全具備法理上的基本條件,甚至明顯地有違法理。首先,它是建立在大陸現實政治思維的「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假定兩岸主權的完整與並未分割的前提預設基礎上來進行討論。中共自稱為「唯一合法政府」和台灣部份主張者不同。顯然,唯一合法政府的訴求與兩岸兩個分治獨立的法律系統存在的歷史現實不符合;更忽視了《反分裂國家法》的效力原則:即反分裂國家法並無對台灣有「司法管轄權」,而是《反分裂國家法》具有更廣泛的政治與法律意涵,對於政治規範的意義要大於對於台灣適用的司法管轄意義,對於預防的作用要大於反制的作用。
本書共分六章,每章皆有其探討之重點,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法制化前之分析,包括法制化前中國大陸對台政策之階段性探討、法制化前中國大陸對台政策所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台政策法制化的意義與必要性;第三章為法制化下中國大陸的對台政策,筆者在本章中分別探討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原因與過程、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以及反分裂國家法之執行與相關問題探討;第四章為反分裂國家法與國際社會反應,內容包括西方國家處理國家分裂問題之法制化實例、國際社會對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的反應以及台、美間的台灣關係法與台、中間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五章為反分裂國家法的規範性與對台政策走向探討,其中包括反分裂國家法的規範意義、反分裂國家法的主要爭點以及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對台政策走向探討;第六章為筆者對於本書探討主題之結論,包括研究發現與研究建議。作者本身礙於學養有限,疏漏之處自所難免,尚祁各位學術先進前輩們能不吝指教。
本文要感謝幫忙本書完成之台灣邵宗海教授、趙建民教授、包宗和教授、蘇永欽教授及張五岳教授;也感謝在北大的姜明安教授、張千帆教授、饒戈平教授,、李義虎教授、黃嘉樹教授、甘超英教授、陳端洪教授等。也感謝中國國民黨長官們提供資料,感謝對岸土地上讓我感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事物,希望能將此本研究心得,獻給兩岸所有研究者,對兩岸人民加速瞭解及使兩岸關係朝向和平發展,能有微薄的幫助,更希望兩岸能夠在理性與民族大義的情懷下,大陸對於台灣能展現更多的善意,讓兩岸間能夠更加緊密,創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