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3年西敏會議於英國召開,
1646年十二月完成了西敏信條,
供日後議院及會議之用。
並於數個月後加入聖經的章節引證,
在英國獲得公認到1660年;
也深受清教徒的愛戴;
後來隨著新大陸的移民而傳入北美洲,
其在英、美長老會及北美的公理會與浸信會中是最具影響力之信條。
此信條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
◎內容完整、精確、簡潔、平衡、聖經根據強、
對爭論的問題提供溫和而明確的決議。
◎文中論述的次序為啟示論、神論、人論、基督論、救贖論、教會論、及末世論,成為現代教義神學分段的先驅。
◎而其第一章「聖經論」即被譽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聖經論告白。
1646年十二月完成了西敏信條,
供日後議院及會議之用。
並於數個月後加入聖經的章節引證,
在英國獲得公認到1660年;
也深受清教徒的愛戴;
後來隨著新大陸的移民而傳入北美洲,
其在英、美長老會及北美的公理會與浸信會中是最具影響力之信條。
此信條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
◎內容完整、精確、簡潔、平衡、聖經根據強、
對爭論的問題提供溫和而明確的決議。
◎文中論述的次序為啟示論、神論、人論、基督論、救贖論、教會論、及末世論,成為現代教義神學分段的先驅。
◎而其第一章「聖經論」即被譽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聖經論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