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99年英國接收新界,香港殖民地政府在1905年以「集體官批」改變了新界土地擁有權的形態,並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開始在新九龍與新界部分地區收地及徵收建屋補價。自此之後,新界居民便為了保護自身利益,與政府就土地問題展開長達幾十年的交涉。
鄉議局自1926年成立以來,就一直就新界的政治、土地、民生等問題與政府交涉,為統合新界民意而努力。
本書旨在把鄉議局80多年的發展放在香港、新界與中英關係的歷史脈絡之中,研究鄉議局的角色,剖析它與殖民政府和新界居民的關係,並探討鄉議局與其他中國近代地方精英組織的共通點、它在新界這個自19世紀末開始的租借地僅餘案例及其所處的特殊環境下的特點,及它在1997年後一國兩制中的位置。
鄉議局自1926年成立以來,就一直就新界的政治、土地、民生等問題與政府交涉,為統合新界民意而努力。
本書旨在把鄉議局80多年的發展放在香港、新界與中英關係的歷史脈絡之中,研究鄉議局的角色,剖析它與殖民政府和新界居民的關係,並探討鄉議局與其他中國近代地方精英組織的共通點、它在新界這個自19世紀末開始的租借地僅餘案例及其所處的特殊環境下的特點,及它在1997年後一國兩制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