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最有利標」與「最低標」,均以追求「物美價廉」的最佳交易條件為決標原則,但就採購機關而言,如果各投標廠商的履約標的有實質差異時,就不宜僅以標價最低為一決勝負的關鍵。
最有利標案件相較於傳統最低標的辦理程序來得繁複許多,一般採購人員往往因難以掌握而視為畏途;廠商也因缺乏認識而裹足不前。本書以相關法令及案例對照鋪陳,在法令所無規定屬於機關的裁量權部分,更以作者的經驗結晶細剖其中「楣角」,無論已具採購經驗的老鳥或初入門者,都將產生如虎添翼或更上層樓的功效!
政府採購「最有利標」與「最低標」,均以追求「物美價廉」的最佳交易條件為決標原則,但就採購機關而言,如果各投標廠商的履約標的有實質差異時,就不宜僅以標價最低為一決勝負的關鍵。
最有利標案件相較於傳統最低標的辦理程序來得繁複許多,一般採購人員往往因難以掌握而視為畏途;廠商也因缺乏認識而裹足不前。本書以相關法令及案例對照鋪陳,在法令所無規定屬於機關的裁量權部分,更以作者的經驗結晶細剖其中「楣角」,無論已具採購經驗的老鳥或初入門者,都將產生如虎添翼或更上層樓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