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我國退休基金在行政機關制度的運作模式下,機關需依法行政,缺乏效率彈性,另人力囿於公務人員任用與薪酬制度,無法吸納專業人才,加上行政機關依法需受國會監督特性,使各退休基金運作缺乏獨立性,本研究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