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上訴制度,係為救濟確定判決之審判違背法令之刑事特別訴訟程序,與為救濟確定判決之事實錯誤之再審制度,迥不相侔。其主要目的,在於糾正原確定判決適用法律之錯誤,以統一法律見解之適用,及平反冤獄,以保障人民之權益。
本書係將本署 95 至 97 年,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原確定判決之案件,擇其內容異於已發行之第 1 至 16 輯且具參考、代表性的一百二十案,予以分類彙編而成。
非常上訴制度,係為救濟確定判決之審判違背法令之刑事特別訴訟程序,與為救濟確定判決之事實錯誤之再審制度,迥不相侔。其主要目的,在於糾正原確定判決適用法律之錯誤,以統一法律見解之適用,及平反冤獄,以保障人民之權益。
本書係將本署 95 至 97 年,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原確定判決之案件,擇其內容異於已發行之第 1 至 16 輯且具參考、代表性的一百二十案,予以分類彙編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