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五日,復興航空公司GE517班機由台北松山機場起飛至500呎時,塔台告知該機之尾翼冒出火花及濃煙,二號發動機火警警告亦同時產生;該機繼續爬升至800呎左右,其駕駛艙冒出白煙,立即執行空中開車及滅火程序並決定返航。機上人員皆平安,航空器除二號發動機損壞外,其餘正常。本報告將調查結果分為三部份: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結果、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結果、其它調查結果;其改善建議則分別致復興航空公司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