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個時代,
每個人的財產都被銀行奪走,
懂得搶銀行的人則是全民英雄。
永遠像黑暗中飄忽匿跡的螢火蟲,
這兩兄弟,FBI抓不到,地獄也不肯收留,
彷彿連死神都想看他們再幹漂亮的一票。
第一次,傑森與惠特全身光溜溜地跟死條子一起躺在警局的停屍間,洗乾淨的七萬塊贓款被沒收,還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死的。
第二次,「天啊,本來以為面對第二次會簡單一點,但是……」惠特受不了地說。
第三次……傑森有種直覺:從死亡裡復生這種事,絕對是有限度的。
傅傑森並不想搶銀行。
他的父親在經濟大蕭條中失去了一切,包括他的老命。
為了有錢付房貸,不讓老母親和手足流落街頭——他只好去搶銀行。
而傅傑森很會搶銀行,還搶成了全民偶像。
直到他遇見妲希。傑森只希望最後幹一票大的,跟他深愛的女人重新開始。
傅惠特想跟著哥哥搶銀行。
原因很簡單。他什麼也不會,而且這些有錢人害得他家破人亡。
媒體跟路人都認為他們兄弟倆這是在行俠仗義;何樂而不為?
直到他怎麼也死不掉,惠特開始想:
難道連撒旦都詛咒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