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生物病原引發之緊急災害,強化各項整備及預防措施,並加強應變人員演訓及全民防災宣導,以建構完善之應變體系,有效執行災害搶救,降低災害發生時所受衝擊及進行災後復原重建,提供地方政府及指定機關據以規劃生物病原災害整備、應變及復原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