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出身貧賤,深深懂得下層百姓對貪官污吏的痛恨,吏治不清往往是激起百姓造反的根由。因此他於立國之初,召集劉伯溫、章溢、葉琛等一批菁英,創建和制定《大明律》,冀圖以嚴刑峻法來震懾貪官污吏。同時完善御史台的機構配置和職能,除了各行省設置按察院,另設十三道巡道監察御史數百名,這些巡道御史雖僅為八品小官,但卻可以隨時隨地秘密調查地方官吏的劣跡和陰私,也有權草擬奏疏參劾任何一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