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安全」概念已漸有共識但仍存有演化之空間,且國土安全任務隨著國內、外安全環境變化亦有不同之重點強調,並進而影響資源分配與接續目標之達成與否。國土安全相關部門必須不斷接受檢討與批判才能因應動變中之「多樣化威脅」,而持續主導國土安全體制與運作革新之觀念,包括了如何評估與掌握「風險」、「全政府」之運作、「企業」式之協作與問責、「備妥文化」之養成、及「全災害」之回應設計與作為等。軍方當然必須支援國土安全相關任務並進而產生更佳的軍文協作,但是不能違背軍人之作戰本務,且支援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同時,資訊分享必須及於「第一線回應者」,並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最高目標下,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情治部門之間必須有充分而制式的交流及時訊息管道,且適當時應及於私營部門。此外,因應反恐與跨國組織犯罪之警務工作,應在「社區導向警務」之基礎上,逐漸走向「情報導向警務」之運作模式,才能夠修補以往「被動」之任務本質缺陷,而能夠「主動」的更佳因應犯罪與保護國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