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譯三國志(一)魏書(1) | 拾書所

新譯三國志(一)魏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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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冊包含了魏武帝曹操、文帝曹丕、明帝曹叡、三少帝,以及漢末專權的董卓、出身四世三公的袁紹、勇將呂布,曹操倚為股肱的夏侯、曹氏家族、謀臣荀彧等人的傳記。從中可以看出董卓的殘虐無道、呂布的有勇無謀,以及曹操如何在不利的大環境下運謀使略,一步一步紮穩腳步,終於盪平群雄,統一北方。
武帝紀文詳述了曹操的出身,早年仕履,黃巾亂國、董卓亂政時的作為,及為漢丞相、封魏公、魏王時的功業。本書作者陳壽評價他是「非常之人,超世之傑」。說他當天下大亂、雄豪並起之時,能「運籌演謀,鞭撻宇內,?申、商之法術,該韓、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矯情任算,不念舊惡,終能總御皇機,克成洪業」。紀文重在頌揚曹操的洪績偉業,但在頌揚的同時,作為史家的封建正統文人,對曹操晚年功高蓋主,暗有謀逆之意蘊有譏刺。這一「春秋筆法」,可從以下兩個方面看出:
其一,紀文在曹操一生事跡敘述的詳略取捨方面,顯示了這一「春秋筆法」。縱觀本紀,不難看出,史家對曹操黃巾亂起、董卓亂政的初平、興平年間的事跡及從曹操迎獻帝的建安元年至建安十六年間的事跡記載特別詳細,這固然是此時期抗董卓、定中原、北略冀、併吞袁紹袁術、西定關中等,有大事可敘,主要是曹操當初為漢而起,繼為漢而戰,忠心興復漢室,尚無謀漢之心,因此才為史家大書特書。而建安十七年以後,被策命為魏公,入朝可以「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並於建魏社稷、立政府、治魏都,這以後操漸有驕主之心。至建安二十一年,又進曹操為魏王,漸離漢室。所以紀文僅述其大事梗概,極為簡略。
其二,對曹操政令布告文章入史的取捨,史家亦暗具匠心。如建安十五年,史家取這年春天所下的「唯才是舉」令入紀文,意在說明曹操用人,不講德行,只論才幹。有才幹者,即使是不廉之士,甚至「盜嫂受金」之人皆可為用。而是年十二月,曹操另有一令(見裴松之引《魏武故事》),言自己艱苦創業,忠心漢室,辭封四縣之土,最能表現曹操忠主報國的高尚節操,但史家卻偏偏不選,而將其不講節操之令選入,其用心可謂良苦。另,建安十九年十二月,天子命曹操出入可置旄頭,宮殿設鍾虡。旄頭和鍾虡只有皇帝或同姓宗王中最親貴的才能使用,這無疑是獻帝在曹操強大的政治軍事實力面前所表示的無奈之舉。紀文緊接此事引用了曹操的一封令文,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所謂「有行之士」,當指行為高尚,舉止符合封建道德標準之士。曹操此令明顯是在挑戰最高道德法規,實有為自己「無行」(功高蓋主,蔑視漢室)辯解之意。而史家偏以此令文於此處入紀,不能不說史家暗喻隱譏。

又如呂布,陳壽在評論中對呂布的評價是反覆無常。但這絕非呂布的天性,它既反映了呂布個人的政治追求和對自己社會位置的曲折選擇,也有著複雜的社會和政治鬥爭的背景。呂布擇主與張遼、賈詡等人本無本質區別,而且前者對投靠對象的離棄要少於後者。然而卻偏偏是呂布落下了反覆無常的名聲。這可能是由於張遼等人對前主只是簡單的離棄,而呂布對前主則是棄而殺之。呂布並非天性好殺,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是他只是一個有虓虎之勇的武將,並非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而社會的政治需要及其本身的才能,又偏偏不斷的把他推向政治鬥爭漩渦的中心,在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中,棄舊圖新的選擇只能通過棄而殺之來實現。這才是問題的實質。
三國初期的群豪逐鹿、相互爭雄,透過我們精準的注譯、深入淺出的研析,讓您讀得自在,輕鬆掌握那段風起雲湧的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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