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人類生活的總體,具體呈現在食衣住行育樂各個層面不同而豐富的物質面貌上,並反映一社會的總體價值與意義。最普遍的文化定義可為:「複雜的體系,包含知識、信仰、文藝、道德、法律、習俗以及社會成員所需的特性與慣習。」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則定義文化為:「社會或群體中一套特殊的精神、物質、智識、情感的特徵,不只包含藝術與文學,而是生活風格、集 體生活的方式、價值系統、傳統與信仰。」由此可知,有形文化與無形文化是展現文化的兩個重要面向。傳統上,文化有其自然演進和累積的軌跡;時至今日,因著現代體制的演進,文化的發展和社會發展不可二分。因此,文化政策就成為國家政策不可或缺的一環,而決策、預算、執行、評估是促成文化發展的措施,統計文化就成為現代化國家重要的工作。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 2009年所公布的《文化統計架構》(Framework for Cultureal Statistics)界定文化統計認為「基於信仰與價值的可辨識、計算的行為與實踐」,這裡特別強調文化的經濟與社會活動表現,也就是文化的實務層面(practically cultural),非文化的純粹層面(purely cultural)。總而言之,文化統計乃針對文化環境、政策、措施、組織、活動、產出、作為等向度,採量化的方式予以分類、整理、記錄與呈現,藉此獲得文化現象之理解,進而提供研究分析、操作與解釋之依據,以及各公私立機構決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