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土安全之範疇下,國境執法是國境管理工作之重要一環,主要對象是非法流動之人員與物品,而執法範圍包括了陸境、海境、空境,且亦聚焦於各類型之跨國(境)組織犯罪。也由犯罪之複雜化趨勢及相關犯罪之跨國(境)性質及活動空間的分散,因此各國概已認知惟有彼此間能進行更大的合作,才可能比較有效的遏阻。然而刑事司法互助涉及了最敏感之主權問題,因此經由國際相關組織與各國之努力,雖較以往已有更多的進展,但仍存有可以努力改善之空間。又兩岸打擊犯罪之執法合作雖已有更大之成果,但在落實刑事司法互助方面仍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