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溪流域位於苗栗縣頭屋鄉及獅潭鄉境內,發源於苗栗縣獅潭鄉八卦力山一帶標高1,001公尺,屬後龍溪上游支流,河道經獅潭向北流至百壽後轉西,流入明德水庫,水庫下游河段稱老田寮溪;流域地理位置東鄰南莊鄉,西毗頭屋鄉及公館鄉,南以汶水河為界鄰接大湖鄉,北與三灣鄉相連。流域面積50.14平方公里,主流長15.14公里,屬丘陵河川,本次規劃範圍自獅潭鄉新興橋起至頭屋鄉水頭福德祠止,長約11公里,平均坡降1/78,茲因原下游河川界點(水頭福德祠)與明德水庫上游蓄水範圍重疊,故將治理計畫終點往上游移至「明德水庫蓄水範圍(明德四號橋上游550公尺處)」。 計畫之暴雨頻率分析係採明德水庫、百壽、大河、南莊(1)、橫龍山及和興等6站為代表站,以徐昇氏多邊形法推求流域平均最大一日、二日暴雨量,並利用自記雨量之時雨量紀錄修正為最大連續24小時、48小時暴雨量。利用卡方檢定進行機率分佈之適合度檢定,並依據標準誤差(SE)及平方差和(SSE)最小值為最佳分佈,得新店溪流域各控制點最大24小時暴雨及最大48小時暴雨皆以極端值Ⅰ型為最佳之機率分佈。 設計雨型採同位序法及Horner公式法,並利用合理化公式法、三角形單位歷線法、無因次單位歷線法、瞬時單位歷線法等四種方法推求新店溪流域內各水文控制點之各重現期距洪峰流量;最後採用三角形單位歷線法(配合48小時同位序雨型)分析成果,作為後續水理分析之洪峰流量基礎。 根據基本資料調查、現地訪談、現地踏勘與水理分析結果,新店溪流域洪災原因為(一)通洪能力不足(二)坡陡流急,水流亂竄攻擊兩岸(三)地質欠佳、基腳淘空及邊坡崩塌影響河道(四)缺乏完善維護管理計畫;而因屬山地丘陵河川,其平均淹水深度不高,僅數十公分,其年平均洪災損失值為新台幣1,804仟元。 治理區段河道坡降陡,屬辮狀河床型態;河槽型態屬窄深型,局部流路變遷較大;集水區之邊坡沖蝕量及崩塌量亦甚多;另淹水情事較少,防治重點應以河道兩岸邊坡之崩塌防砂及局部護岸整治為原則;並儘量維持天然河道,提供較大灘地,以供天然防洪儲砂之緩衝空間,故工程方法以集水區治理及河槽治導為主體;包括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道路水土保持、河道自然防洪儲砂之緩衝空間、河道拓寬新建護岸、臨台3線路基保護及河道整理等。非工程方法包括適當的土地利用規劃、計畫洪水到達區管制、洪水預警、避難路線、防範措施及宣傳、教育、民眾參與活動等。 治理工程,包含錫隘護岸工程75公尺,斷面71~斷面75間舊有護岸拆除250公尺、河道整理300公尺,總工程費為新台幣14,000仟元(含用地取得及拆遷補償費),因本溪治理原則上為多維持現狀,以河防安全前提下,儘量少施設工程,所貲經費較少,以不涉及私有地問題的河道內舊有護岸拆除,可優先辦理。 新店溪整體改善工程之年計成本約為新台幣1,051仟元,年計效益約新台幣1,365仟元,整體工程之益本比約為1.3,改善後在25年重現期距保護標準下,淹水面積可減少約2.8公頃(不包含計畫洪水到達區域範圍),保護人口數約有1,000人左右;針對淹水情形改善後居民因生命財產損失威脅降低之感受、河岸景觀改善、生活品質提昇及未來觀光遊憩計畫推動阻力大為降低等不可計效益,有其施作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