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生活:諾貝爾獎得主艾莉絲.孟若短篇小說集05 | 拾書所

雌性生活:諾貝爾獎得主艾莉絲.孟若短篇小說集05

$ 269 元 原價 340
201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艾莉絲•孟若
唯一長篇小說
知名小說家 伊格言•葉佳怡•鍾文音 聯合推薦


一個古靈精怪的女孩,對於長成為一名少女的所有疑惑:
身體可以做到的事;性與愛的探索;我與其他女孩、其他男孩的關係。
家裡,與父親拉開了距離,母親變得更像朋友或是對手……
以及一個明明沒變、卻再也不像以前那樣看我的世界。

「也許所有女孩和女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些共通的部分;孟若把那個核心挖出來,赤裸裸地用精確的文字加以固定住,就像是將撲撲翻飛讓人眼花潦亂的蝴蝶釘在標本台上一般,既殘忍卻也奇異、美麗得讓人目不轉睛。」——譯者 蔡宜真

艾莉絲•孟若——201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唯一長篇小說:「形式上而非事實上的自傳」,記錄了一個在一九四○年代、於安大略省鄉下長大的女孩的心路歷程。
黛‧喬登的家原本離群索居地位在弗雷茨路盡頭,家裡經營的是銀狐農場,而她此時的同伴基本上就是一個性情古怪的單身漢(農場工人),與粗魯無文的年幼弟弟。當她開始住到鎮上,身邊開始被女性圍繞——她的母親(一個懷疑論者、固執己見的女人,工作是向當地的其他農家推銷百科全書);他母親的房客(身強體壯的芬),以及她自己的朋友娜歐蜜(兩人一同分享青春期的挫折與不受控制的喜樂)。
在這些不知情的導師,以及她自己接觸到的性、生與死之下,黛探索了成年女子的黑暗與光明面。而她始終聰慧、機智地觀察並記錄小鎮生活的實相。於是我們看到艾莉絲•孟若充滿力量的、動人的、充滿幽默感地演繹了你從未想過的,女孩與女人的生活。

本書收錄的八篇短篇小說——彼此聯繫、被評論家視為是作者的長篇小說——只有一個女性主角「黛」,敘述她從女孩到青少女時期,一路走來的歷程。


【目錄】
1 弗雷茨路 The Flats Road
2 活體的繼承者 Heirs of the Living Body
3 愛達公主 Princess Ida
4 信仰時期 Age of Faith
5 改變與慶祝 Changes and Ceremonies
6 女孩與女人的生活 Lives of Girls and Women
7 受洗 Baptizing
8 尾聲:攝影師 Epilogue: The Photographer

內文試閱:
弗雷茨路


我們在瓦瓦納許河畔度過了好幾天,幫忙班尼叔叔捕魚,替他抓青蛙。我們會在泥濘的河岸邊、柳樹下,尋找這些青蛙,找到之後先躡手躡腳地跟在後面,然後撲上去猛地抓住。河邊布滿了深陷的泥沼,裡頭長滿鼠尾草和針草,這些植物會在我們光溜溜的腿上留下細小的割傷,雖然一開始的時候還看不出來。老青蛙們都很清楚最好避開我們,但其實我們也不想抓牠們;我們想抓的是那些青綠、苗條的小青蛙,稚嫩而多汁。牠們冰涼涼又滑溜溜,我們會把牠們輕柔地捏在手中,撲通丟進一個蜂蜜桶子裡,再把蓋子蓋上。接下來牠們就一直待在裡面,直到班尼叔叔把牠們用鉤子掛起來為止。
班尼叔叔不是我們的親叔叔,他也不是任何人的親叔叔。
他站在離河岸邊有一點距離的棕色淺水中,那裡的河床底不是爛泥,而是小石頭和砂礫。他穿著每天那同一套衣服,不論去哪裡他都穿一樣——橡膠靴、連身褲,沒穿上衣,外加一件西裝外套,顏色是破舊的黑色。西裝釦子扣上,露出胸前一片V型堅韌的皮膚,被曬成了紅色,邊緣則露出柔軟的白色肌膚。他頭上戴的毛氈帽上繫著一條細細的緞帶,還有兩根羽毛作裝飾,那兩根羽毛已經完全被汗水染污了。
只要我們一把腳踏進水中,他根本不用轉頭,就能立即查覺。
「你們這些孩子要是想把水攪渾、把魚嚇跑,那就去別的地方,滾出我的河岸。」
河岸不是他的。這裡,他經常釣魚的地方,其實是我們的,但我們從來不曾這樣想過。按照他的想法,這條河、樹叢,甚至整個格蘭諾許沼地,或多或少都算是他的,因為從來沒有任何人比他更瞭解這裡。他宣稱他是唯一曾經穿越沼地的人,而不像其他人,只在沼地的邊緣進行小範圍的探險。他說沼地裡有流沙坑,輕易就可以吞沒一輛兩噸的大卡車,就像吃早餐一樣簡單。(我把流沙想像成閃閃發亮、滾動的凝固液體,因為我把流沙〔quicksand〕和水銀〔quicksilver〕搞混了。)他說,瓦瓦納許河裡有很深的洞,在夏季時足足有廿呎深。他還說他可以帶我們去看,但他從來沒有兌現承諾。
但只要有人稍加質疑,他就會反駁說:
「等你掉進去,就會相信我說的話了。」
他留著濃密的黑色鬍鬚,眼神凶悍,長了一張宛如掠食動物般微妙的臉。他的年紀不像他的衣服看上去那樣老朽,他臉上的鬍鬚和他的習性會讓人認為:他是那種幾乎還沒脫離青春期,就已經變得冥頑不靈的人。他的宣稱、預測和評斷中,都隱藏著一以貫之的熱情。有一回,在我們的院子裡,他抬頭看著彩虹,大聲地說:「你知道那是什麼嗎?那是神的承諾,代表不會再有另一次大洪水!」他因為這個重大的承諾而全身顫抖,彷彿這個承諾剛才對著他本人許下一樣。
當他捕到他想抓的魚類時(他會把大嘴黑鱸丟回水裡,留下鰱魚和河鱸,還說河鱸是種美味的魚,雖然刺多的像是針插一樣),我們所有人就會一起從樹蔭下的河岸爬上來,穿過田野走向他家。我和歐文光著腳,輕鬆地走在收割後的田地上。有時候,我們家那隻不太愛理人的狗:市長,會隔著一段距離跟著我們。班尼叔叔的房子就在樹叢邊緣;再過去一哩,樹叢就會被沼澤取代。他的房子高大亮白,老舊未上漆的木板被夏日陽光曬得發白,窗上的遮板是深綠色的,已經腐朽損壞,每一扇窗上的遮板都搖搖欲墜。屋子後方的樹叢裡幽深、燥熱,密密地長滿多刺的灌木,充斥著閃閃發亮、在空中飛舞的昆蟲。
在房子和樹叢之間有好幾個籠舍,裡面總是關著一些抓來的動物,例如一隻半馴化的金色雪貂,一對野生的水貂,一隻腳被陷阱夾傷的紅狐等等。這隻紅狐一跛一跛,半夜裡會高聲嚎叫,名字叫女爵。浣熊則不需要籠舍,牠們就住在院子周圍的樹上,比貓還溫馴,會自己到門邊等著餵食。浣熊最喜歡口香糖了。松鼠也會來,不怕人地坐在窗臺上,或是在門廊上的報紙堆裡翻翻找找。
還有另一種籠舍是淺淺的,在房子旁邊的地上挖出來的,兩側及上面釘上木板,大約有兩呎高。班尼叔叔用這種籠舍關他的烏龜。有一年夏天,他一心一意投入捕捉烏龜,他說他要把烏龜賣給一個從底特律來的美國人,他出一磅卅五分錢向他買。
「把烏龜做成湯。」班尼叔叔一邊搭建這個烏龜籠一邊說道。他對於動物們的悲慘下場的熱中程度,和馴養及餵養牠們不相上下。
「烏龜湯!」
「美國人喝的。」班尼叔叔說,好似這個理由相當充分。「我自己是絕對不會喝的。」
不知道是那個美國人後來不見蹤影,還是他不願意付給班尼叔叔合意的價錢,又或者是這件事從頭到尾就只是個傳言;總之這個計畫最後不了了之。幾個星期後,要是你向班尼叔叔提起烏龜的事,他就會一臉茫然,說:「噢!我已經不想去費心煩惱那件事了。」一副你消息實在太不靈通,他替你感到難過的樣子。
他坐在我們家廚房門後面,他最喜歡的那張椅子上(他坐在那裡的樣子,就好像在說他沒有什麼時間坐著,也不想麻煩誰,只是坐一下子就要離開);這時的班尼叔叔總是有很多新聞可以說,內容都是關於冒險的商業投資,永遠都是非常特別的行當。那些住在不遠處的人們,例如南方的人或是鄰近的格蘭特利的鎮民,正在用這種方式大賺其錢。例如說養金吉拉兔、繁殖鸚哥,幾乎不用花什麼功夫,一年就可以賺進一萬元。他幾乎從沒做過什麼穩定的職業,但他一直都在替我父親工作;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父親養銀狐。這種職業是如此高風險又不尋常,既迷人又可怕,代表一種他從未實現的致富願望。
他在門廊上把魚清理好,要是他想吃的話,就會立即用鍋子炸一些魚。那把鍋子上黏著陳年的煙熏油漬,他會直接就著鍋子吃。不論外面有多溫暖明亮,他都會點上一盞燈,那顆燈泡就直接從天花板上垂下。屋子裡一堆又一堆的雜物和厚厚的灰塵,將光線吞噬。
我和歐文在回家的路上,有時會輪流說出他家裡、或單單是廚房裡的東西。
「兩臺烤麵包機,一臺是有門的那種,另一臺是土司要平放那種。」
「一個汽車座椅。」
「捲起來的床墊。一臺手風琴。」
但我們心知肚明,我們說出來的,連一半的數量都不到。我們記得的那些東西要是全部被移到屋外,屋裡也不會感覺少了些什麼。這些只不過是露出來的一小部分,在那成堆的殘骸寶山的頂端,少部分可辨識的東西罷了。那裡有成堆的亂七八糟、破破爛爛的地毯、亞麻油布地毯、家具的各個部位、機器零件、釘子、纜線、工具和各種器具。這座屋子以前是班尼叔叔父母住的地方,他們婚後一直都住在這裡(我對他們的記憶相當模糊,只記得他們很老又胖,眼睛半瞎,坐在陽光下的門廊上,穿了很多層已經開始風化的深色衣服)。所以這裡堆積的,有部分是來自於五十年的家庭生活,但也有一部分是別人丟掉的東西。班尼叔叔會問別人可不可以給他,然後把它們帶回家;有些甚至是從朱比利鎮上的垃圾場拖回來的。他說,他希望可以把這些東西修補一下,讓東西變得堪用,好賣給別人。要是他住在城裡,就會開一間大型的廢棄物商店,一輩子的時間都花在成堆的舊家具、壞掉的家電、缺角的碗盤,還有覆滿髒污的某人親戚畫像上。其實他就是珍惜這些破爛本身,只不過對自己和別人假裝要把這些東西派上用場罷了。
在他的屋子裡,我最喜歡的還不是這些,而是門廊上成堆的舊報紙,那些我怎麼都看不膩。他不看朱比利《號角前鋒報》,也不看那些會晚一天投遞到我們信箱中的城市報紙;他不訂《號角周刊》或是《週六晚報》。他的報紙一周送達一次,紙張粗糙、印刷很糟,頭條都是三寸高的大字。這是他獲取外界世界資訊的唯一來源,因為他很少有堪用的收音機。這些報紙裡的世界和我父母閱讀的報紙不同,也和每天聽到的新聞內容不同。這些頭條和當時正在展開的戰爭無關,也和選舉、熱浪、意外都無涉。是關於下列這些內容:

狠父以雙胞胎女兒餵豬
一婦女產下人猴嬰
處女慘遭著魔和尚在十架上輪姦
狠婦郵寄丈夫屍塊

我會坐在下陷的門廊邊緣,一邊用腳輕觸一定是班尼叔叔的母親以前種植的石竹花,一邊讀報。最後班尼叔叔總會說:「妳可以把那些報紙帶回家,我都看完了。」
但我很清楚,最好別那樣做。於是我愈讀愈快,盡可能地多讀,最後才走進陽光下盡情伸展四肢,踏上小徑,穿越田野回家去。那時的我會因為目睹了如此的邪惡而頭昏腦脹,這些惡行是如此的多才多藝、偉大創新,又是如此駭人地非比尋常。但是隨著我愈來愈接近家門,這些景象也逐漸淡去。為什麼我家那平淡無奇的黑牆、褪色破損的磚塊,還有廚房門外水泥砌的露臺、用釘子掛在牆上的洗衣槽、抽水泵、葉片上有棕色斑點的丁香花叢,會讓那一切感覺如此不真實呢?一個女人真的會把丈夫的屍塊,用聖誕節的包裝紙包起來,郵遞寄給丈夫在南卡羅萊納的女朋友嗎?
我們家就在弗雷茨路底,這條路就從鎮上邊緣的巴克商店,一路通往西去。這家搖搖晃晃的木造商店,從前端到後端的距離好短,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側放的卡紙箱,再隨便掛上一片歪斜的金屬板,上面寫著:麵粉、茶、麥片、飲料、香菸,這個景象對我來說,總是象徵著鎮中心已到盡頭。人行道、街燈、成列的行道樹、賣牛奶和賣冰的推車、鳥浴盆、花圃、放著柳條椅的前廊(女士們就坐在那裡望著街道)——這些文明的、讓人心生嚮往的東西也都到了盡頭。每當我和歐文從學校放學,或是我和母親每週六下午購物回來的時候,我們就會走在寬闊而蜿蜒的弗雷茨路上,從巴克商店到我家之間一路都沒有遮蔭,兩旁淨是野草叢生的田野,依照季節的不同,被蒲公英、野芥末或是金菊染上黃色。比起鎮上,這段路上的房屋間隔更遠,看起來也比較欠缺整理、貧乏簡陋、怪模怪樣,鎮上的房子看上去絕對不會是這模樣。例如,有一道牆只漆了半邊就停工了,連梯子都還架著;有一棟房子還留著拆除露臺的痕跡,沒有收尾;還有一扇大門前面沒有臺階,離地足足有三呎高;有的窗戶上原本應該有遮板的地方,卻東一塊西一塊貼著泛黃的報紙。
弗雷茨路不屬於鎮上,卻也不屬於鄉下。這裡原本應該是鎮上的一部分,卻被蜿蜒的河流及格蘭諾許沼地和鎮上隔開。這裡也沒有真正的田園,只有班尼叔叔和波特家的田地,占地分別為十五和二十畝。班尼叔叔的田地長滿灌木,而波特家的兒子們養羊為業。我們家有九畝地,用來養狐狸。大部分的人家都有一到兩畝地,也都有一些家禽家畜,通常都是一頭乳牛和雞,有些時候也有一些更奇特、不會出現在一般農場上的動物。波特家兄弟們養了一群羊,牠們總是跑到外面,在路邊上吃草。有個單身漢叫山迪・史蒂文生,他養了一隻小小的灰色驢子,就像《聖經》中的圖畫一樣,在田野邊緣多岩石的角落吃草。我父親的事業在此地還算是正常。
米屈・林姆和波特兄弟才是弗雷茨路上的非法人士。他們的風格相當不同,波特兄弟個性活潑,不過喝醉的時候脾氣就會很凶暴。有一次他們用小貨車順路載放學的我和歐文回家,我們倆坐在後面一路被甩來甩去,因為車開得超快,路上又一直有坑洞。我母親聽到這件事的時候,倒抽了一口氣。米屈・林姆就住在窗子上有貼報紙的房子裡,他不喝酒,因為風溼而一跛一跛,從來不跟任何人說話。他太太會不定時地晃到屋外的信箱旁,身上穿著破爛的蕾絲家居服,光著一雙腳。他們的房子外觀宛如集各種邪惡和謎團於一身,我看都不敢看,每次經過的時候都只敢眼睛直視正前方,還要壓抑想拔腿就跑的衝動。
這條路上還住著兩個傻子,其中一個是法蘭基・豪爾,他和他的兄弟路易・豪爾一起住。路易在巴克商店旁邊,開了一間外表沒有上漆、有假立面的小店,專營鐘錶修理。路易像是用白蘭香皂雕出來的一樣又白又胖,他會坐在店外曬太陽,身旁那扇髒污的店面窗戶的窗臺上,還有貓咪在打盹。另一個白癡是依蓮・波樂斯,她就和法蘭克一樣溫馴,或者說一樣傻。她會在路上追逐小朋友、掛在大門上拍動手臂呱呱叫,好像一隻喝醉的公雞。所以她的房子也是另一個經過時要小心的地方。有一首每個人都知道的打油詩,是這樣說的:

依蓮依蓮別過來,
不然我找棵蘋果樹,從你的咪咪吊起來。

我和母親一起經過她家的時候也會唸這首打油詩,但至少我知道要把咪咪改成腳跟。不知道這首打油詩是從哪兒來的?就連班尼叔叔也會唸。依蓮的頭髮是白色,不是因為上了年紀,而是天生如此,她的皮膚也白的像鵝毛一樣。
我母親最不想住的地方,就是弗雷茨路。每次她只要一踏上鎮上的人行道,就會感激地揚起頭,在歷經弗雷茨路的太陽曝曬之後,享受著路邊的蔭涼,感覺鬆了一大口氣,因而流露出一種新的樣子。每次她要是缺了什麼東西,就會派我去巴克商店跑腿,但是當她真的要購物的時候,總是會到鎮上。查理・巴克在我們經過的時候,可能正站在店後面的房間,把肉削成一片片薄片;透過深色的隔板,我們可以看見他的身影,半隱半現彷彿馬賽克人像。這時,我們就會低頭快步經過店門口,希望他沒看見我們。
當我說我們住在弗雷茨路的時候,我母親總是會糾正我,說我們是住在弗雷茨路底,好像這有天大的差別。往後她也會覺得自己並不屬於朱比利鎮,但在此時的她還緊緊抓住這一線希望,沾沾自喜地確保鎮上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會大聲地和其他的太太打招呼,那些太太們會一臉驚訝(但是愉悅)地轉過頭來。她還會走進陰暗的乾貨舖,在店裡那些高腳小凳上坐下,呼喚著請人給她遞杯水,因為她剛剛走了又熱又乾的一段路過來。我一點也不難為情地跟著她,享受這些騷動。
我母親在弗雷茨路上並不受歡迎,她對這邊的人說話的語氣,不像對鎮上人說話時那樣友善,態度很嚴肅,還明顯故意地使用正確文法。她甚至完全不和米屈・林姆的太太說話,他太太曾經(但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在麥奎德太太的妓女院裡工作過。母親總是站在窮人那邊,支持黑人、猶太人、中國人、女人,但她受不了酒鬼,就是不行,而且她也無法忍受性開放、說髒話、虛混度日、愚昧無知。因此她必須對弗雷茨路上的居民另當別論,他們和她所愛的那些、真正受壓迫的人以及窮人,是不一樣的。
我父親就不同了,每個人都喜歡他,他也喜歡弗雷茨路,雖然他本人鮮少喝酒,對女性也相當謹慎,不會使用不好的字眼,並且相信工作的價值、一直很努力工作。他在這裡很自在,但是和鎮上的人或是任何穿著西裝領帶上班的人相處時,他就會不自覺地比較拘謹、自尊心強又對任何侮辱敏感。他會以一種某些鄉下人特有的脆弱,對於任何自高於人的跡象,感受特別敏銳。他是在鄉下地方的農場上長大的(我母親也是,但她早就把那一切拋諸腦後),但他在鄉下並不自在,那裡充滿了根深柢固的傳統、安於貧窮,生活單調。而弗雷茨路就很適合他,班尼叔叔就和他很合拍。
我母親已經習慣了班尼叔叔。除了星期天以外,他每天都來我家一起吃飯。吃飯前,他會把口香糖黏在他的叉子尖端,吃完飯再把口香糖拿起來,給我們看叉子印在上面的圖樣,完美地刻進白鑞色的口香糖上,幾乎讓人捨不得嚼它。他把茶倒進茶杯碟子裡,吹涼了再喝。還會用叉子叉著一小塊麵包將盤子抹得一乾二淨,好像貓舔過的一樣。他的出現會給廚房帶來一股味道,我並不討厭這種味道,那是魚、有毛皮的動物、沼澤的氣味。他謹記著鄉下人的禮節,絕對不會自己伸手添飯菜,而且除非被再三催請,才會接受別人幫他添菜的好意。
他會說很多故事,那些故事裡總有些情節,是我母親認為不可能真實發生過的。就像山迪・史蒂文生結婚的故事。
山迪・史蒂文生曾經娶過一個從東南方來的胖女人,不僅是外地人,還是外國人。她在銀行裡有兩千元的存款,還有一臺龐迪亞克的車,是個寡婦。過沒多久,她就搬來和山迪一起住,就住在弗雷茨路上;那是大約十二到十五年之前的事。接下來一連串怪事就發生了。半夜裡,盤子會自己摔在地上、一鍋燉菜自己從爐子上滾落。山迪夜裡醒來,覺得像是有隻山羊在他們的床墊底下頂他,但是他往床底下看,那裡分明空無一物。他妻子最好的睡衣被從頭到腳撕成兩半,綁在窗板繫繩上。每到晚上,他們坐下來想談談心的時候,牆上就會發出砰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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