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是從英國興起的企業型態,目
前並無統一的定義。概括而言,社會企業就是其投資主要用於
企業本身或者社會。與一般其他私有企業不同的是,它不只是
為了股東或者企業的擁有者謀取最大的利潤而運作。社會企業
的目的是解決社會問題,而不是純粹為了盈利,所得利潤有限
制的用於分紅,而不是追求最大利益。
1920 日治時期年代,施乾於艋舺創立「愛愛寮」,以收容乞丐
為主,教導乞丐學習手工業,徹底脫離乞丐這身分。1970 年代
中期穆罕默德‧ 尤努斯(Muhammad Yunus)在孟加拉成立了
提供窮人小額貸款的格拉明銀行(Grameen Bank),微型信貸
的創新模式自此在全世界造成極大的影響力,尤努斯更於2006
年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的肯定。
因為有他們那樣最原始單純的想法,國際間慢慢出現型態更多
元的「社會企業」,因為有更多人不計辛勞與回饋地投入,臺
灣的社會企業在近年有還不錯的發展趨勢。
前並無統一的定義。概括而言,社會企業就是其投資主要用於
企業本身或者社會。與一般其他私有企業不同的是,它不只是
為了股東或者企業的擁有者謀取最大的利潤而運作。社會企業
的目的是解決社會問題,而不是純粹為了盈利,所得利潤有限
制的用於分紅,而不是追求最大利益。
1920 日治時期年代,施乾於艋舺創立「愛愛寮」,以收容乞丐
為主,教導乞丐學習手工業,徹底脫離乞丐這身分。1970 年代
中期穆罕默德‧ 尤努斯(Muhammad Yunus)在孟加拉成立了
提供窮人小額貸款的格拉明銀行(Grameen Bank),微型信貸
的創新模式自此在全世界造成極大的影響力,尤努斯更於2006
年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的肯定。
因為有他們那樣最原始單純的想法,國際間慢慢出現型態更多
元的「社會企業」,因為有更多人不計辛勞與回饋地投入,臺
灣的社會企業在近年有還不錯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