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螺,一種錯覺般以自我為中心的旋轉物,
其旋轉來自無數外力的鞭打、策動,
這種狀態像極了創作中的自己。
高俊宏的藝術,每十年是一大步。
最早的藝術,開始於1993年進入國立藝術學院。就學時期與同輩創作者,以身體進行創作,一直持續到畢業、入伍,2000年9月退伍後進入社會。2004年他將過去十年的創作,集結出版了圖文書《Bubble Love》,以此告別第一個十年,並踏入另一個十年的創作。
作者描述自己近十年的創作狀態:「就像傅柯(M. Foucault)在《主體解釋學》裡說的『陀螺』:一種錯覺般以自我為中心的旋轉物,只是這陀螺的旋轉,其實是來自無數外力的鞭打、策動。」
在自轉著並旋轉著的狀態中,2007年他開始在廢墟創作,2011年踏入重現廢墟之旅,這段旅程後來開展出一系列波瀾壯闊的場景――2012年《湯姆生計畫》、2014年《廢墟影像晶體計畫:十個場景》,「廢墟影像晶體計畫」並獲第12屆台新藝術入選獎。
「無論高俊宏從前的作品有多無效,在真實場景與其中行動者表演之間的縫隙中,它們仍撐開了一點什麼。」
究竟高俊宏是什麼樣的藝術家?他近十年的藝術敘說了什麼、撐開了什麼?對應了哪些外力――社會力量的鞭打、策動?一位當代藝術家的創作生命,如何從作品中一步步過渡,從虛無走向飽滿?在這本藝術創作書寫與檔案的結集中,他將為讀者現身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