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民國91至101年間投入5億2,626萬餘元,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農地土壤污染整治改善計畫,執行農地污染整治相關作業,經審計部規劃辦理專案調查結果,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於民國102年6月函請行政院查處,並報告監察院。監察院立案調查後,於民國102年12月提出調查報告,並函請行政院督促該署及相關機關檢討改進。本項專案調查攸關民生議題,且調查結果受監察院重視及媒體關注,爰彙整相關查核資料,撰具專案審計報告,俾進一步促進外界對審計功能之瞭解,並彰顯政府審計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