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處理自日治時期迄今非原住民已在山地鄉居住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之事實,維護原住民與非原住民雙方之權益,並達到政府、原住民與非原住民間三贏局面,希望在不影響原住民保留地完整性的原則及不傷及族群和諧狀態下,透過委託學術研究與實地訪查等方式,與各界進行溝通並取得社會共識,同時提供政策制定及日後法規訂定、修正之重要參據,是為本計畫之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