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師振華先生在《易經》象數研究結語中認為,研究《易經》要理、象、數並重。因此,整理其《易經》哲學亦依其理路分為義理和象數兩部分:
象數部分主要為其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的授課講義。其內容以漢易較豐,宋易次之。另外還有數篇相關論文,皆列於附錄之中。原稿中,〈河圖洛書〉一篇篇名前有一標題:〈宋易象數──圖書之學〉,並將〈河圖洛書〉稱為「第一章」,且在內文中稱前授課講義為「舊稿」。可想作者曾打算改寫宋代易學部分,但沒有完成。而其中《周易參同契》一篇可視為漢易的補充,〈關於河圖洛書的神話問題〉、〈邵康節易學〉等則可
視為宋易的補充 1。
義理部分為其對《易經》及「十翼」的疏解。其中第一部分雖名為《周易‧上經》,實則僅有乾、坤二卦,蓋由於作者認為六十四卦中以乾、坤二卦最為重要。第二部分雖名為〈繫辭傳〉(全),卻將〈上傳〉第八章、〈下傳〉第五章及〈上傳〉第九章排除在外,蓋由於作者認為此三章有其獨特性,須拿出來另外講。
象數部分主要為其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的授課講義。其內容以漢易較豐,宋易次之。另外還有數篇相關論文,皆列於附錄之中。原稿中,〈河圖洛書〉一篇篇名前有一標題:〈宋易象數──圖書之學〉,並將〈河圖洛書〉稱為「第一章」,且在內文中稱前授課講義為「舊稿」。可想作者曾打算改寫宋代易學部分,但沒有完成。而其中《周易參同契》一篇可視為漢易的補充,〈關於河圖洛書的神話問題〉、〈邵康節易學〉等則可
視為宋易的補充 1。
義理部分為其對《易經》及「十翼」的疏解。其中第一部分雖名為《周易‧上經》,實則僅有乾、坤二卦,蓋由於作者認為六十四卦中以乾、坤二卦最為重要。第二部分雖名為〈繫辭傳〉(全),卻將〈上傳〉第八章、〈下傳〉第五章及〈上傳〉第九章排除在外,蓋由於作者認為此三章有其獨特性,須拿出來另外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