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時代的來臨,宣示了人體組織嶄新的重要性並賦予其前所未有的意義。惟關於人體組織或其生物科技衍生物上所涉及之權利結構研究,至今尚無完整之法律論理基礎,此凸顯出吾人對人體、人體組織與其衍生物上權利結構,進行基礎研究的重要性。本文提出「人類尊嚴」之概念,希能突破人格權說、物權說二分法固有架構之桎梏,先建構屍體上人類尊嚴與物權要素二者並存之權利架構模型,並依此基礎再逐一建構出活人體、人體組織、人體組織衍生物以及胚胎之權利結構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