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釋啟示錄 | 拾書所

淺釋啟示錄

$ 450 元 原價 570
《簡介》
啟示錄是使徒約翰所寫關於他當代的政治環境及教會境況、信徒的遭遇,為要對時代作控訴,對信徒作勉勵。「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

對很多基督徒來說,啟示錄是一卷預言末後事件的書卷,上帝藉使徒約翰顯明世界終局時的種種異象。但對本書作者來說,啟示錄卻不算是一卷真的預言書,而是被軟禁於拔摩島上的使徒約翰所寫的一幅政治漫畫,他關注的是當時代的信徒群體。他以坊間流行的啟示文體來借古喻今,暗引舊約及福音書內容來諷喻當時殘害教會、逼迫信徒的羅馬政府,亦勉勵該些受苦中的信徒要對上帝堅貞到底。

一般信徒基於啟示錄而認為在末世將會出現的敵基督、聖殿重建,以至七年大災難、第三次世界大戰等,其實都未必一定會發生。但縱使世界終局、主再來時、這一切都沒有發生,聖經的記載,包括耶穌的末世預言及啟示錄的內容,都依然準確。

封面圖片解說。「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上帝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他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啟19:17-21)。

在使徒約翰的時代,羅馬政府有時會因著不同的原因而以兇殘手段對付基督徒。例如豆米田就是個很狂傲的君王,他自稱為神,很多地方官員就大力推行君王敬拜來取悅他,於是那些不願參與這種敬拜的基督徒就會受到逼迫甚至殺害。有些基督徒被捉到羅馬鬥獸場去,被獅子老虎等猛獸撕裂致死,或被綁在木柱上被火慢慢烤死,死去的屍首就被禿鷹或一些飛鳥吃掉。一些基督徒就在羅馬鬥獸場中被迫成為「劍鬥士」(或作角鬥士,The Gladiators)。劍鬥士通常是戰俘或其他犯了過錯的奴隸,職責是在競技場上進行殊死搏鬥,互相用劍撕殺,為羅馬人提供野蠻血腥的娛樂。

約翰在以上一段經文中,表面上是描述基督(騎白馬者)再來時對敵擋上帝者作懲罰,實際上是對他當時代的羅馬暴君的一種咒詛,說他們會遭到報應,遭遇同樣的可怕下場:被劍所殺、被火燒死、被飛鳥吃盡其屍首。

《自序》
世情每況愈下,天災人禍頻乃,不少基督徒相信末世將臨,主耶穌再來之日不遠。因此,信徒相信那關乎末世預言之舊約但以理書及新約啟示錄,也愈多引起人們的興趣,信徒希望從這二書中探窺世界末後日子將會發生的事情。關乎啟示錄的中英文釋經書,多得令人難以置信。本來筆者不打算在眾多啟示錄釋經書之外「再加一本」,但最後仍不能自禁。筆者對啟示錄之觀念並非華人教會的主流觀念,僅希望此書能帶給華人教會及信徒一種對啟示錄及末世的「另一種理解」、「另一種思考」、「另一種可能」。

筆者曾於1998年寫作《但以理書與啟示文學》一書,表達我對該書卷的立場,該書後六章的幾個「異象」都並非真的異象,而是以啟示文學手法寫成的歷史。若把該幾個「異象」都視為真異象、真啟示,我們便不能不同時接受預知論、預定論甚至宿命論。

我堅信上帝是歷史的主,祂掌管歷史,但卻不會也不能預知或預定明天。祂只會從宏觀上去影響歷史的進程,因此聖經中多有預言(Prophecy)及預表(Typology,藉前事去喻及一件將來要發生的類同事件)。例如遠在耶穌出生之前就預言(或透過預表事件,如以撒、約瑟及摩西的生平等)他的出生、事奉、死亡與復活;遠在以色列亡國及百姓被分散列邦之前,就已透過先知預言以色列會有復國且復興的一天,結果以色列在亡國二千幾百年之後奇蹟地復國。這就是上帝對歷史的主宰與掌管。上帝沒有預知或預定明天,但祂可以透過種種事件去促成一些事情的發生,例如透過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猶太人的可怕遭遇與被屠殺來促成以色列復國之事。

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於是要他把獨生子以撒獻上。當亞伯拉罕要舉刀殺子之際,上帝藉天使加以阻止,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但以理書與啟示文學》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13)。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因為上帝不知道他的信心程度。若上帝早知一切,這次試驗就失去意義。甚至可以說,若上帝早知一切,例如早在創世以先就已知道筆者會在何年何月何日及如何離世,那麼一切禱告、一切人所作的努力,都將會失去意義。預知或預定論帶來的宿命思想,對筆者來說,難以理解或接受。如果讀者你信預知及預定,而又極為不滿我以上的理解,你不用動怒氣,因為我表達這種理解、你對我的理解有所不滿,按預知或預定論而言,根避無可避,宿命要我非這樣寫、這樣說不可,上帝也早知我要這樣寫、這樣說不可,而讀者你也宿命地要對我有所不滿。這事我改變不了,你改變不了,上帝也改變不了。既是如此,何必介懷?有信徒相信上帝預定哪些人得救,預定哪些人不得救(另參本書62-64頁之討論)。對於後者,我們無論如何努力向他傳福音,或者他如何熱衷地想信耶穌。一切努力最後都歸徒然,因為「He is not onthe list」。何等的無奈。既然他或她不被選上成為得救的群體,那麼他或她最後按照揀選而下地獄,永受苦刑,試問誰要為此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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