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全志卷五:經濟志林業篇 | 拾書所

臺灣全志卷五:經濟志林業篇

$ 290 元 原價 330
二次大戰後,主管臺灣林業之行政機構為林務局。根據民國35年11月核准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林務局組織規程」,林務局任務包括林業調查,森林規劃及施業案編定;公私有林之營造、管理、利用、監督、指導及獎勵事項;木材檢驗及檢定、國有林野營林附帶之道路及軌道管理;其他有關臺灣省林業行政業務。林務局下設山林管理所10所、4處林場及林產管理委員會。民國49年1月6日府令制定「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組織規程」及「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組織規程」。成立林務局,隸屬農林廳。
本林業篇記述內容包括林業行政機關與林業政策、造林事業及其成效、保林事業及其成效、林產物之處分等課題。

Brand Sl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