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全志卷五:經濟志礦業篇 | 拾書所

臺灣全志卷五:經濟志礦業篇

$ 352 元 原價 400
有關臺灣礦產資源而言,現今探明的礦業資源約有200餘種,種類雖不可謂少,但是大多數的礦藏儲量不豐,已開採的礦產資源計有30餘種。
依據礦產的屬性或用途,臺灣的礦藏可分為「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砂石資源」4大類。除上述資源外,臺灣尚有鹽和寶石等非金屬礦產。
礦業行政與法規方面,臺灣負責礦業行政相關事務之機構在中央是經濟部礦業司,在省市為建設廳(局),在縣級為建設局。臺灣在二次大戰後初期,分別針對黃金、硫磺、油礦等,訂定相關的辦法加以實施,健全臺灣的礦業發展。礦業政策又以煤業政策和能源政策為要。
本志之礦業篇主要就礦業環境、礦業政策與機構、礦業資源的開發及礦產的進口等層面加以陳述。

Brand Sl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