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人才職能基準建置:綜合零售業門市主管、綜合零售業區域主管 | 拾書所

關鍵人才職能基準建置:綜合零售業門市主管、綜合零售業區域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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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 (2007-2009 年)」將「產業人力」視為五大套案之一;「整合人才培育善用我國現有優質人力資源,培育、留住及延攬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人才…等」,而行政院「104 年施政策略與工作重點」所宣示的施政策略與工作重點,足見我國政府對人才的重視。諸多研究亦證實,人才優劣與國家競爭力具有正向關係。而面對全球產業劇烈競爭、區域經濟加速整合、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失衡等問題,人才能否配合產業發展,是產業加值與升級的重要關鍵。對於服務業而言,由人所提供的「服務」,是該產業中最具價值的商品。是此,人才的質與量是否適足、政府對人才培育輔導是否切中要害,將攸關我國未來經濟競爭力。
鑒於 2013 年臺灣批發零售業的GDP 占比約為18.81%,是臺灣服務業中最大次產業,加上國內業者反應學校畢業生之技能不足以因應市場所需。因此,為縮短學、訓、用落差,促進機構或學校培育之人才與企業需要的人力接軌,應依照零售業子產業發展特殊性,訂定不同的人才培育之職能基準,以作為機構或學校訓練人才及企業用人之準據。有鑑於目前服務業發展速度快,且部份職能具備高度專業性,其所需的人才必須具備多元知識。然而業者多反應目前相關科系畢業生之技能無法滿足產業所需。因此為縮短學用落差,本研究擬透過訂定「綜合零售業門市主管」與「綜合零售業區域主管」之職能基準,作為機構或學校人才訓練及企業用人準據;並形成職能導向對應的課程藍圖方案,以帶動職類專屬、聚焦實務的課程培訓,協助解決綜合零售業於門市主管與區域主管之人才缺口與學用落差問題。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經濟部商業司委託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協助建置綜合零售業門市主管與綜合零售業區域主管之職能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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