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係作者在相繼完成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物權等重要財產法著作中的系列之一。為使「初學者迅速領會、充分理解民法基礎要義」,視閱讀與研習之必要性,將「例題」(申論題,並附以參考簡析)、「課後練習」(選擇題)穿插於各章節之間。
本書在編排上亦與坊間教科書有所不同,尤其在各種之債,係依考試院所公布之提綱,將國家考試所涉及之各種契約編排於前,列入重點介紹,其後則係關於其他契約之概略介紹。
作者簡介
鄭冠宇
現職: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主要學經歷:
德國哥廷根(Göttingen)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傅爾布萊特(Fulbright)訪問學者
強制執行法修正委員
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評論學術顧問
三版序
本書此次之改版,在編排及內容上,均作了許多重大的改變。首先在編排方面,將本書以往所附諸多例題,改以「例題」(申論題,並附以參考簡析)、「課後練習」(選擇題)之方式呈現,視閱讀與研習之必要性,穿插於各章節之間,能令初學者迅速簡明地掌握民法基礎理論及運用邏輯;再者,全書進行體例上大幅度的修訂,以期與民法各編之內容相互貫通。此外,除就現有條文之解釋與運用,加以析論外,本書此版則更致力於「令初學者迅速領會、充分理解民法基礎要義」之特色。
筆者近年來不斷努力至各校教授民法課程,並將一路走來所累積之寶貴經驗與心得,著成《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及《民法物權》等教科書。在此同時,針對法律系新鮮人及非法律系而有志學習民法之人士的需求,再將相關資料予以選錄、增刪、更新,輯成淺白精要的《民法概要》,以饗讀者,乃筆者責無旁貸之義務。
這本書的三版,筆者必須感謝多年來關心本書的諸多授課同道、學生及社會人士們,一直在敦促筆者、催生本書第三次的改版;並感謝我優秀的碩士生:林彣鴻律師在執業的百忙之中,參與本書的查閱、校訂;最重要的,祝福我的家人,感謝他們對我持續的關懷與支持。由於筆者資質有限,書中或有倉促而謬誤之處,或有未盡深思而疏漏之處,尚祈讀者能多加包涵,並不吝指教。
鄭冠宇
2017年8月8日
序於台北東吳大學崇基樓研究室
目錄
三版序 i
第一單元 民法入門
第一章 概 說 2
第二章 民法之結構與編排 13
第二單元 財產法
第一編 民法總則 21
第一章 法 例 22
第二章 權利主體(人) 32
第三章 權利客體 54
第四章 法律行為 72
第五章 期日與期間 118
第六章 消滅時效 121
第二編(一) 債之通則 131
第一章 債之發生 132
第二章 債之標的 146
第三章 債之效力 156
第四章 債之保全 167
第五章 契約之效力 172
第六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178
第七章 債之移轉 183
第八章 債之消滅 188
第二編(二) 各種之債 197
第一章 概 論 198
第二章 買 賣 200
第三章 贈 與 206
第四章 租 賃 210
第五章 使用借貸 220
第六章 消費借貸 224
第七章 僱 傭 227
第八章 承 攬 230
第九章 委 任 238
第十章 寄 託 244
第十一章 運 送 250
第十二章 合 夥 258
第十三章 合 會 265
第十四章 和 解 269
第十五章 保 證 271
第十六章 互 易 277
第十七章 交互計算 278
第十八章 旅 遊 281
第十九章 經理人與代辦商 286
第二十章 居 間 289
第二十一章 行 紀 292
第二十二章 倉 庫 295
第二十三章 承攬運送 298
第二十四章 指示證券 301
第二十五章 無記名證券 303
第二十六章 終身定期金 305
第三編 物 權 307
第一章 概 論 308
第二章 物權之變動 312
第三章 所有權 320
第四章 用益物權 340
第五章 擔保物權 361
第六章 占 有 398
第三單元 身分法
第一編 親 屬 407
第一章 概 論 408
第二章 通 則 411
第三章 婚 姻 414
第四章 父母子女 437
第五章 監 護 448
第六章 扶 養 455
第七章 家 459
第八章 親屬會議 460
第二編 繼 承 463
第一章 總 論 464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470
第三章 遺 囑 481
本書係作者在相繼完成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物權等重要財產法著作中的系列之一。為使「初學者迅速領會、充分理解民法基礎要義」,視閱讀與研習之必要性,將「例題」(申論題,並附以參考簡析)、「課後練習」(選擇題)穿插於各章節之間。
本書在編排上亦與坊間教科書有所不同,尤其在各種之債,係依考試院所公布之提綱,將國家考試所涉及之各種契約編排於前,列入重點介紹,其後則係關於其他契約之概略介紹。
作者簡介
鄭冠宇
現職: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主要學經歷:
德國哥廷根(Göttingen)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傅爾布萊特(Fulbright)訪問學者
強制執行法修正委員
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評論學術顧問
三版序
本書此次之改版,在編排及內容上,均作了許多重大的改變。首先在編排方面,將本書以往所附諸多例題,改以「例題」(申論題,並附以參考簡析)、「課後練習」(選擇題)之方式呈現,視閱讀與研習之必要性,穿插於各章節之間,能令初學者迅速簡明地掌握民法基礎理論及運用邏輯;再者,全書進行體例上大幅度的修訂,以期與民法各編之內容相互貫通。此外,除就現有條文之解釋與運用,加以析論外,本書此版則更致力於「令初學者迅速領會、充分理解民法基礎要義」之特色。
筆者近年來不斷努力至各校教授民法課程,並將一路走來所累積之寶貴經驗與心得,著成《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及《民法物權》等教科書。在此同時,針對法律系新鮮人及非法律系而有志學習民法之人士的需求,再將相關資料予以選錄、增刪、更新,輯成淺白精要的《民法概要》,以饗讀者,乃筆者責無旁貸之義務。
這本書的三版,筆者必須感謝多年來關心本書的諸多授課同道、學生及社會人士們,一直在敦促筆者、催生本書第三次的改版;並感謝我優秀的碩士生:林彣鴻律師在執業的百忙之中,參與本書的查閱、校訂;最重要的,祝福我的家人,感謝他們對我持續的關懷與支持。由於筆者資質有限,書中或有倉促而謬誤之處,或有未盡深思而疏漏之處,尚祈讀者能多加包涵,並不吝指教。
鄭冠宇
2017年8月8日
序於台北東吳大學崇基樓研究室
目錄
三版序 i
第一單元 民法入門
第一章 概 說 2
第二章 民法之結構與編排 13
第二單元 財產法
第一編 民法總則 21
第一章 法 例 22
第二章 權利主體(人) 32
第三章 權利客體 54
第四章 法律行為 72
第五章 期日與期間 118
第六章 消滅時效 121
第二編(一) 債之通則 131
第一章 債之發生 132
第二章 債之標的 146
第三章 債之效力 156
第四章 債之保全 167
第五章 契約之效力 172
第六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178
第七章 債之移轉 183
第八章 債之消滅 188
第二編(二) 各種之債 197
第一章 概 論 198
第二章 買 賣 200
第三章 贈 與 206
第四章 租 賃 210
第五章 使用借貸 220
第六章 消費借貸 224
第七章 僱 傭 227
第八章 承 攬 230
第九章 委 任 238
第十章 寄 託 244
第十一章 運 送 250
第十二章 合 夥 258
第十三章 合 會 265
第十四章 和 解 269
第十五章 保 證 271
第十六章 互 易 277
第十七章 交互計算 278
第十八章 旅 遊 281
第十九章 經理人與代辦商 286
第二十章 居 間 289
第二十一章 行 紀 292
第二十二章 倉 庫 295
第二十三章 承攬運送 298
第二十四章 指示證券 301
第二十五章 無記名證券 303
第二十六章 終身定期金 305
第三編 物 權 307
第一章 概 論 308
第二章 物權之變動 312
第三章 所有權 320
第四章 用益物權 340
第五章 擔保物權 361
第六章 占 有 398
第三單元 身分法
第一編 親 屬 407
第一章 概 論 408
第二章 通 則 411
第三章 婚 姻 414
第四章 父母子女 437
第五章 監 護 448
第六章 扶 養 455
第七章 家 459
第八章 親屬會議 460
第二編 繼 承 463
第一章 總 論 464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470
第三章 遺 囑 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