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本紀10篇、列傳60篇、志30篇,共一百篇。記事始于宋武帝永初元年(420),下迄宋順帝升明三年(479),記載了南朝劉宋政權60年的史事。沈約根據何承天、山謙之、蘇寶生、徐爰的《宋書》,進行增刪、訂補工作。《宋書》保存了很多的史料,包括當時的詔令奏議、書劄、文章等,參考價值很高。沈約在《宋書》各志中的敘述,經常溯及到魏晉時期,這完全可以彌補《三國志》等書的缺陷,同時因為志才是沈約親自創作的部分(人物傳記多抄前人徐爰之宋書),所以志的價值最高。《宋書》的志有八類,包括《律曆志》、《禮志》、《樂志》、《天文志》、《符瑞志》、《五行志》、《州郡志》、《百官志》,號稱《宋書》八書,份量占全書的一半。《宋書》志的部分上溯先秦,魏、晉尤為詳盡,記載了不少詔誥、奏疏和古代樂曲、歌詞等珍貴資料。余嘉錫稱讚《宋書》志是“史家之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