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念《反壟斷法》實施十周年:反壟斷行政執法典型案件分析與解讀(2008-2018)》案件匯編部分,盡管我們試圖收錄所有案件,但有些案件的處理決定或法院裁判尚未公布,新聞媒體也未予報道,所以也就無法收錄。另外,有些案件已進入執法或司法程序,但尚未有處理結果或法院裁判,這類案件我們也沒有收錄。
考慮到篇幅限制,我們對收錄的不少案件做了內容刪減。在收集案件時,如果有執法決定或法院裁判,我們均從中摘取案件內容。但不論是執法決定還是法院裁判,在案件事實認定之外,都有大量的說理性內容,將這些內容全部收錄不僅沒有必要,還會大大增加《紀念《反壟斷法》實施十周年:反壟斷行政執法典型案件分析與解讀(2008-2018)》篇幅。制作案件匯編的目的,主要是提供“案件線索”,即告知大家存在這樣的案件,至于案件的具體內容,在有了“案件線索”之后,很容易就能找到。
《紀念《反壟斷法》實施十周年:反壟斷行政執法典型案件分析與解讀(2008-2018)》收錄的“十大反壟斷行政執法案件”和“十大反壟斷司法案件”,完全是根據多輪的投票結果確定的。對于案件的影響力,每個人的判斷標準不同,所以,人選的案件未必真的具有更大的影響力,未人選的案件也不意味著影響力就一定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