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要求在法治框架下進行。社會治理法治化已經成為加快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目標選擇。從社會治理法的創制與實踐兩個方面來看,其人權保障、依法治理、合作共治、綜合治理四大基本原則具有普遍性、指導性、抽象性特徵。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新要求,需要制定實施國家社會治理法治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綱要,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地方特點、時代特徵的社會治理法制體系,形成社會治理法總則的社會治理法基本原則、社會治理主體組織法和社會治理行為法的理論,社會治理法分為政府治理社會法、社會組織自治法、政社合作共治法、社會矛盾化解法、公共服務保障法、公共安全保障法、網絡社會治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