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中西部地區一個農業型鄉鎮村級幹部的類型和治理機制來說明稅費改革以後傳統農業型村莊的權威秩序。在人財物流出的大背景下,資源匱乏的農業型村莊,一部分從事農業的中等收入群體在村民自治中發揮著主體的治理作用,於是,“中農治村”逐漸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村治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