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音樂學研究在一開始都要面臨這樣一個問題――如何看待音樂的意義。羅森和所有偉大的音樂學家一樣,都承認音樂必定會傳達出某種意義。那麼,在討論和理解音樂時,意義是否存在邊界,而邊界又該如何劃分?羅森認為,音樂的意義只存在於音樂本身,必須在音樂語言自身的框架之中來理解音樂,並在本書對這個觀點進行了詳盡的論述。另外,這本書分析說明了歷代學者與理論家們在闡釋音樂作品的意義時慣常使用的一些方法究竟有何優勢與缺陷,為我們應該如何修正理解角度,更好地欣賞偉大的音樂作品提出了諸多精到且睿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