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將近代港澳貿易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販運、銷售工業製品、生活用品和原材料的常規貿易,另一類是有違社會道義而最終被取締的苦力貿易、鴉片貿易等非常規貿易。本書根據港澳兩個自由港不同的制度安排,以及兩大類貿易在兩地歲入比重中的變動,探究港英政府和澳葡政府在非常規貿易中的博弈與分潤,分析港澳兩地在常規貿易中的地位變遷,厘清近代澳門最終確定博彩業為本地主幹行業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