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自民國20年7月1日施行,歷經26次修正,本次於民國107年7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8月1日總統公告增删修正「公司法」部分條文共計148條,已逾三分之一部公司法,其修正要點為:一、友善創新創業
環境;二、強化公司治理;三、增加企業經營彈性;四、保障股東權益;五、數位電子化及無紙化;六、建立國際化之環境;七、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更具經營彈性;八、遵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
環境;二、強化公司治理;三、增加企業經營彈性;四、保障股東權益;五、數位電子化及無紙化;六、建立國際化之環境;七、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更具經營彈性;八、遵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